情理[qíng lǐ]什么意思?近義詞和反義詞是什么?英文翻譯是什么? 情理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情理的意思
情理 [qíng lǐ] [情理]基本解釋 1.人情與道理 2.情緒;思慮 [情理]詳細解釋 人情與道理?!逗鬂h書·張堪廉范傳論》:“ 明帝 之引 廉范 ,加怒以發(fā)其志,就戮更延其寵,聞義能徙,誠君道所尚。
文章目錄:
一、情理[qíng lǐ]什么意思?近義詞和反義詞是什么?英文翻譯是什么?
情理 [qíng lǐ]
[情理]基本解釋
1.人情與道理2.情緒;思慮
[情理]詳細解釋
- 人情與道理。
《后漢書·張堪廉范傳論》:“ 明帝 之引 廉范 ,加怒以發(fā)其志,就戮更延其寵,聞義能徙,誠君道所尚,然情理之樞,亦有開塞之感焉。” 北魏 酈道元 《水經(jīng)注·泗水》:“以今忖古,益知 延之 之不通情理矣。” 清 李漁 《閑情偶寄·詞曲上·音律》:“如《金絡索》、《梧桐樹》是兩曲,串為一曲,而名曰《金索掛梧桐》,以金索掛樹,是情理所有之事也?!?梁斌 《紅旗譜》四九:“還沒見過這么不講情理的買賣人!”
- 情緒;思慮。
南朝 宋 顏延之 《釋達性論》:“足下纓城素堅,難為飛書,而吾自居憂患,情理無托。”《北史·尒朱榮傳》:“朕之情理,卿所具知,死猶須為,況必不死!寧與 高貴鄉(xiāng)公 同日死,不與 常道鄉(xiāng)公 同日生?!?/p>
[情理]百科解釋
情理,漢語辭匯。拼音:qíng lǐ表示人情與道理,也表一個人的情緒及思慮。從法律意義來說,應表案情和事理。出于《后漢書·張堪廉范傳論》:“ 明帝 之引 廉范 ,加怒以發(fā)其志,就戮更延其寵,聞義能徙,誠君道所尚,然情理之樞,亦有開塞之感焉。” 南朝 宋 顏延之 《釋達性論》:“足下纓城素堅,難為飛書,而吾自居憂患,情理無托。”等。 更多→ 情理
[情理]英文翻譯
Reason
[情理]近義詞
道理[情理]相關詞語
道理 內斂 天理 丈夫 世故 法理 父子 理智 情分 人情 常情 事理[情理]相關搜尋
情理難容 ()情()理 怡情理性 入情()理 ()情()理成語 通情()理
二、情理是什么意思 怎么理解情理的意思
1、情理,漢語詞匯。表示人情與道理,也表一個人的情緒及思慮。從法律意義來說,應表案情和事理。
2、近義詞:事理,因緣生之有為法叫做事,不生不滅之無為法叫做理。世間森羅萬象之相叫做事,真如的理體叫做理。
3、造句:雖乎御段然拆局觀歲譽點正統(tǒng),但佩恩合乎情理的見解還是令他為人稱道。
三、民法適用中的情理與法理的辨證關系
情理以道德倫理為基本內涵,而道德倫理往往是法律的基礎,特別是在民事法律中,這種體現(xiàn)更為直接或密切,甚至可以說,情理往往代表著法的價值取向,比如,民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它是道德倫理的直接法律化的產帶信察物;
是法的最高基本原則;又如公序良俗原則(即我國《民法通則》第七條規(guī)定的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則更是直接體現(xiàn)著社會的基本倫理道德。
情理作為人之常情和事物的常理是一種現(xiàn)實的既有狀態(tài),是一種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情理構成法律運作的實際環(huán)境與情況,因而在法律適用中情理必然成為必須考慮的現(xiàn)實因素,它甚至直接影響到對事實的認定和處理。
也正因為如此,法律的適用特別是法律的推理要以情理為基礎,要將情理與法律的價值統(tǒng)一起來,從而實現(xiàn)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tǒng)一。而如果不考慮情理,就會導致認定事實的不便或導致案件的坦納處理雖然合法而不合實際生活的要求,難以得到社會的普遍認可。
具體論述:
比如前些年曾出現(xiàn)過的因一個裝修工人在所裝修的房屋內自殺,從而導致房主要求裝修公司將該房購買,而由其另外購置新房的案例,如果僅從法律上看,該房裝修工人在房內自殺,并未對房屋的居住使用功能造成任何損害,因而房主的要求理應駁回,但是通過電視臺采訪公眾,公眾卻一致認為房屋損失相當明顯,房主請求合理。
擴展資料: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在1954年至2001年近半個世紀里4次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致力于制定一部屬于自己的民法典。然而,由于各種各樣的原因,4次嘗試編纂民法典的努力均未能取得預期結果。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編纂民法典的任務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隨即啟動第五次民法典編纂工作,并作出了先制定民法總則、再系統(tǒng)整合民事法律的“兩步走”的民法典編纂工作部署。經(jīng)過兩年多的論證、征求意見、修改,民法總則按預定進程順利制定出來,民法典編纂工作由此邁出關鍵性一步。
我國要實現(xiàn)幾代人孜孜以求的“民法典之夢”,面臨諸多困難和挑戰(zhàn)。鑒于之前民法典編纂工作一再受挫的教訓,一些人擔憂這次民法典編纂工作也難以順利完成。這次民法典編纂工作之所以能夠按預期目標順利推進,是各方面力量共同努力、各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從外部環(huán)境來說,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體制的確立,這為民法典的編纂奠定了經(jīng)濟體制基礎。民法典被稱為市場經(jīng)濟的基本法,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呼喚民法總則的制定。
從民法學自身來說,經(jīng)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fā)展,我國的民法理論研究已經(jīng)有了一個質的飛躍,在批判借鑒外國法學理論、制度、概念的基礎上形成了比較完整的中國民法學體系。
此外,從司法實踐來看,法官已具備比較好的法學素養(yǎng),形成了較為正確的適用法律的思維。同時,人們的法律意識、權利意識有了很大提高,更加希望自己的權利能夠得到法律保護,這是制定民法典的群眾基礎。
民法總則的制定彰顯了黨和國家編纂民法典的堅定決心,打消了一部分人對我國民法典立法能力的懷疑。民法總則的順利通過,也推動我國民法典編纂工作真正駛入快車道。在接下來的三年時間內,我們還要完成民法典分則各編的整合修訂工作蠢茄,任務十分艱巨。
這需要相關部門、民法學界乃至整個社會群策群力、再接再厲,為編纂一部結構合理、體系完備、規(guī)范科學的中國民法典繼續(xù)努力。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參考資料:
四、什么叫情,理,法,三者情字當先?
情理法,“情”是世界存在的本源動力,“理”是宇宙自然終極的律則,“法”是人類為了盡“情”適“理”,而安排出來的人間/社會秩序。
1.情理法在中西方的人際關系互動和社會秩序整合中作用顯然是有所不同的。
2.在中國是情為基礎,理為本,法為末。在西方則是理為兄沖本、法為用、情為末。
3.理性主義與燃滑法治主義是西方文化的特征,而情理主義與德治或人治主義是中國文化的特點。
因為“天理無非人情”,“王法本乎人情”。普遍精神服從于特殊私情,法制精神讓位于人倫情理。儒學與中國文化的這種情理精神的文化與社會影響體現(xiàn)為:它使中國人的人格、思維與行為方式具有中庸之道和中庸之德、風格和境界。在人際互動和民眾的日常生活中形成了某種人情法則的文化規(guī)則,使我國成為人情超級大國。使我國傳統(tǒng)社會的社會秩序建立在人治的基礎上而非法治的基礎上?;趥鹘y(tǒng)社會的情理精神與現(xiàn)代理性精神是相羨段殲沖突的,建立在情理精神基礎上的人治傳統(tǒng)更可能對現(xiàn)代社會的法治起到巨大的破壞作用。
“情、理、法”指的是,面對一宗案子,先從感情出發(fā),跟著感覺走,從而得出一個初步的處理意向,最后才參考罪犯的。從這樣的邏輯出發(fā),依情斷案,其后果必然是案件處理被感情因素主宰,而法反被大大淡化,導致法律底線不保,公平正義喪失,最后犯罪人被“大事化小”,甚至逃脫法律應有的制裁?! 《胺?、理、情”則與上述思路截然相反,雖然中間環(huán)節(jié)也是一個“理”字,但“理”的上位卻是“法”,而非“情”,即對案犯首先考慮的是“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擾巖法必究”,然后再兼顧到“理嘩握”和“情”的次要因素,它體現(xiàn)的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這是一個的基本要求。只有在不違反法的原則和前提下去講“理”和“情”,才能確保“理亂李慶”和“情”不至于走得太遠,而始終被控制在法律的軌道上運行。俗話說,“沒有規(guī)矩不成方圓”,這“法”就是至高無上的規(guī)矩。在劫持女醫(yī)生前,劫持人質、謊報飛機上有炸彈這類事件經(jīng)常見諸于各類媒體,可以說是家喻戶曉,一般市民都知道這類事件的制造者嚴重觸犯了刑律,必將受到法律嚴懲,難道一個大學生連劫持人質是犯罪行為都不懂嗎?其實,陳某完全可以吁請第三方或公安或學校出面處理,可他卻采用了極端手段,明知違法還要去以身試法有意為之,這種人不該受到法律懲處嗎?至于其中的“理”和“情”那是第二位考慮的。
希望文字工具網(wǎng)搜集的關于情理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